7月10日晚 汨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发出关于调整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 关于调整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防指,各垸区防汛指挥部,市直相关部门: 鉴于当前防汛形势,依据《汨罗市防汛专项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市防指决定:自7月11日8时起,将营田大堤和磊石垸防汛Ⅲ级响应调整为Ⅳ级。请相关乡镇和垸区防汛指挥部、市直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防汛相关应急响应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当前Ⅳ级响应指导意见。 汨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年7月10日23时40分 来源:微汨罗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miluozx.com/mlszz/1287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