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14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7月10日晚

汨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发出关于调整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关于调整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防指,各垸区防汛指挥部,市直相关部门:

鉴于当前防汛形势,依据《汨罗市防汛专项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市防指决定:自7月11日8时起,将营田大堤和磊石垸防汛Ⅲ级响应调整为Ⅳ级。请相关乡镇和垸区防汛指挥部、市直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防汛相关应急响应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当前Ⅳ级响应指导意见。

汨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年7月10日23时40分

来源:微汨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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