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民主与法制周刊”可以订阅 20世纪80年代,有谁会想象自己能够站在法庭上,和“当官的”讲理,并要其低头认错加以改正?这一切改变肇始于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县(今改为“汨罗市”)30年前的一场庭审。年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吴立明状告宁乡县人民政府及双江口镇人民政府行政违法案,宁乡县人民政府县长王雄文及双江口镇人民政府镇长王志刚出庭应诉。据宁乡县委有关同志介绍,当天,该县大多数领导干部丢下手中的其他事项,通过“直播庭审网”全程观摩了该起案件的审理。年6月2日下午3点,汨罗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公开开庭。审判长何琪琳对一起行政案件宣判,被告汨罗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周爱煌到庭听判——此前的庭审,该局20多位工作人员全部到庭参加旁听。这是近年行政诉讼一个常态,当然,“告官要见官”已经成为常态。年8月,最高法院发布《关于行政诉讼应诉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民告官”案官员不出庭可建议严处,再次充分表明司法机关对“民告官”不但有法,还有罚。据汨罗法院院长孔剑介绍,就在去年8月26日,汨罗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工伤行政确认纠纷案件,汨罗人社局副局长出庭应诉并积极认真答辩。这是年5月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也是近七年来,汨罗法院审理的第一例行政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汨罗市行政诉讼实现了从“告官不见官”到“官民平等对簿公堂”的历史性突破,政府行政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行政审判能有今天的局面,当初真不敢想象。前人的艰难和付出,一切都值得,值得。”对于30年前任汨罗县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周自觉来说,这段历史太熟悉了。回顾行政审判的历程,也许正如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所说:“上世纪80年代的时候,浙江一个农民把县政府告上法院,成为轰动一时的大新闻。而现在,国务院各个部门基本上都当过被告,还有的因为败诉的案件,改变了相关的行政决策和执法机制,这就是法治建设的进步。”周自觉还是中国内地首起“民告官”案件的审判长——尽管30年前还没有行政审判这个概念。“表面看上去,一切貌似机缘巧合,实则历史潮流已不可逆转。”周自觉说,刚从动乱中走出的中国,改革开放拉开了序幕,一切秩序正在重建。遭践踏的法治犹如春天地下的种子,勃勃欲发。 △左图:汨罗法院第一任行政审判庭庭长杨霞保 △右图:中国内地第一起行政诉讼案审判长周自觉 “似乎这不是经济案件” 年8月,汨罗县法院经济审判庭受理了县药材公司不服县卫生局对其销售假劣药的处罚而提起的诉讼。年3月,汨罗县药材公司采购一批食品饮料当药品,后向全县各医药卫生单位销售,这些饮品未取得批准文号。其中已销售余元,另有部分饮料被县药检所封存。不料,县药材公司继续对外销售已封存饮料。年7月,县卫生局认为药材公司违反药品管理法,向其发出行政处罚通知,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县药材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并恢复名誉。“30年前,法官们只在资料上看到国外有行政法院。中国当时没有行政庭,此案只能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开庭审理。”时任汨罗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周自觉说,开庭时,县卫生局工作人员当庭提出疑问:“本案似乎不是经济案件。”周自觉记得,庭审当天,狭小的审判庭大厅,挤满了省地县三级法院系统领导及旁听群众。院务会上,院长毛凤章指出,这是一起“民告官”案件。彼时,法官们只在资料上看到国外有行政法院。此后不久,毛凤章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全国基层法院院长培训,学到了外国的行政审判制度。他当即打“这是一个行政案件,只能维持或撤销,不能判决。”后来,这起案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开庭审理,判决维持县卫生局的处罚决定,将所罚没款.6元全部上缴县财政。县药材公司以“本公司没有销售假药的故意”等为由提出上诉,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全国首个行政审判庭 6月2日,在汨罗法院,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见到杨霞保时,眼前这位72岁高龄的老人精神矍铄,头顶稀松的银丝锃锃发亮。忆及30年前筹建中国第一个行政庭审判庭的场景,几度陷入深思。“岁月在杨老师脸上刻下时间的纹路,也镂刻了湖南‘民告官’的历史。”自称为他徒弟的周铁军如是感慨。毛凤章学习归来后,主持召开党组会,提出设立行政庭。“反对的声音不少,有人说,这是全国都没有的事,不能搞新鲜名堂。这类案件放在经济庭里审一下算了。但是,更多人提议先试着往上报批。我们相信,路都是人走出来的。”杨霞保记得,党组会后,他们马上向汨罗县委打报告,不到20天时间,批复通过。年10月11日,全国第一个行政审判庭在汨罗县人民法院正式成立,时任刑二庭庭长的杨霞保担任第一任行政审判庭庭长。此后,各地人民法院陆续建立了行政审判庭。中国行政审判的大门由此叩开。年3月,该院行政庭成立后,受理了第一起“民告官”案,是不服公安局治安处罚的案件。年1月13日下午,汨罗某村几户村民因挖洞栽树发生争执,派出所出面调解,并对参与斗殴的程某父子、龙某兄弟罚款20元。龙某之父不服,向汨罗县公安局提出申诉,县公安局复查后撤销派出所的裁决,并作出相应的警告处罚和赔偿决定。同年3月25日,龙某兄弟以公安机关对对方处罚过轻、赔偿过少为由,诉至法院。年4月22日,杨霞保作为审判长主审此案。最后,判决书上显示,汨罗法院维持了汨罗县公安局的治安处罚裁决。“但是,我的良心上觉得对不起当事人。”杨霞保认为,现在回头审视这起案子,还是觉得当时的判决值得商榷。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从尘封的档案中找到了一份《汨罗县人民法院关于龙某祥、龙某康不服汨罗县公安局治安处罚案的情况报告》。在谈到县公安局对程某等四人的处理结果时,该报告表示:“给予警告处分处罚虽偏轻,但为平息民事纠纷,这样处理也是可以的。但是,对龙某祥的警告处罚不妥。对首先肇事后又打上门的程家父子仅赔偿40元的医药费,损坏东西赔6元过少。”杨霞保告知,该案引起了省高院、岳阳中院领导北京市白癜风医院哪家最好百癣夏塔热片能不能治痤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