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日上午,湖南省纪委监察厅官方网站三湘风纪网发布消息: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对包括汨罗市委原书记白维国在内的3名省管党员领导干部立案审查。 三湘风纪网截图 通报指出了白维国违纪事实及涉嫌犯罪的行为。 违反政治纪律,采取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 违反廉洁纪律,挥霍浪费公共财产; 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到境外参与赌博活动,赌资巨大;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还指出,白维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南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白维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早在去年12月9日,三湘风纪网就发布了白维国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 此后,关于白维国落马的原因,众说纷纭。今天公布的白维国严重违纪行为和涉嫌犯罪的问题,坐实了此前坊间的一些传言。但仍有两个方面耐人寻味。 一是“白维国违反政治纪律,采取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 关于“对抗组织审查行为”,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曾在年6月专门刊文予以解释。 文章指出,对党忠诚老实,是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党员的基本义务。近年来,部分党员干部在实施违纪行为后,特别是其违纪行为开始被组织调查后,往往实施对抗组织审查行为。实践中出现较多的是,被审查人在与其存在权钱交易关系的人员接受组织调查后,通过转移赃款赃物、订立攻守同盟、组织相关涉案人外逃、打探案情等方式,企图逃避组织调查。 关于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定性问题。新旧条例有个演变过程,年施行的《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四条将此类行为称之为“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并没有规定为独立的违纪行为,而是作为可以从重或加重处分的情节在总则中予以规定。 而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七条则规定,此类行为应认定为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这充分体现了党组织对党员在忠诚老实方面的政治性要求,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的党内审查特色。因此,如果被审查人的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全部发生在年1月1日前,可作为从重或加重处分的情节认定;如果其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发生或延续至年1月1日后,对该行为应单独认定为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与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 二是“白维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关于落马官员“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表述最早出现在年年初。当时,中纪委在通报多名落马官员违纪违法事实中用到这一表述,包括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秦玉海,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科技部高新司原副司长胡世辉等。 年2月13日至12月31日,中央纪委共发布34份部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纪律处分通报。统计显示,3/4被查领导干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自从“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表述出现后,社会对这句话的解读曾经走进过误区。代表观点为:只要十八大后规规矩矩、干干净净,十八大以前的官员贪腐就不再追究责任了。 其实,这是一种普遍的误读。 我们国家反腐的方针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执法,绝不姑息。无论是十八大以前和以后,只要有贪腐,必定就会遭到严格的查处。绝不会说,十八大以前的贪腐就既往不咎了。从中纪委在十八大后查处的“老虎”级案件来看,很多贪腐都是十八大以前发生的,只不过现在被查处了罢了,因此,不存在着中央对以前的贪腐有睁只眼闭只眼的说法和做法。 “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这句话其实是对反腐基本方针的一个补充。正确的理想应该是:十八大以前有贪腐,发现就会被查,如果”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则不但要被查处,还会罪加一等。 另外,“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这句话也是说给了那些心存贪腐,却还在观望的人听的一句震耳发聩的一句话。它明白无误地告诉那些想要贪腐的人,十八大以后,贪腐现象必将更为严厉的查处。 白维国简历 男,汉族,年3月出生,湖南华容县人,大专文化。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共青团华容县委书记,华容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华容县委副书记,汨罗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务。年2月至年8月任汨罗市委书记,年8月任岳阳市委副秘书长直至被查。 赞赏 长按北京哪个医院可以治疗白癜风北京有没有治疗白癜风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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